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高校2016~2017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云高工学〔2017〕5号)、《临沧市教育局 共青团临沧市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学生先进个人评优实施办法》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省级、市级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为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民族大学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办学点学生和班集体)。
(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为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包括民族大学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办学点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省级
1、三好学生: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2、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3、先进班集体: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市级
1、三好学生: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粮、节电、节水。政治方向正确,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2、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骨干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3、先进班集体:有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包括生命、生存、生活在内的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生动活泼、针对性强的班集体活动,具有榜样示范作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和文艺活动。
(三)校级
1、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生手册》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及义务劳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注重平时的自主学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以内),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注重自身能力和素质的提高,有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各类比赛、读书、社会实践等活动。
(3)身体好。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有良好劳动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身体锻炼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锻炼标准和要求。
2、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生手册》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公德活动及义务劳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注重平时的自主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注重自身能力和素质的提高,有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各类比赛、读书、社会实践等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有良好劳动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身体锻炼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锻炼标准和要求。
(4)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能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协助学校、班级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工作效果好。
三、评选名额
(一)省市级
类别 单位 |
省级三好学生 |
市级 三好 学生 |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
市优秀 学生干部 |
省市级先进班集体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1 |
1 |
|
团委 |
|
|
1 |
1 |
|
学务处 |
|
|
1 |
2 |
|
文学院 |
8 |
8 |
1 |
2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5 |
5 |
1 |
1 |
1 |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2 |
1 |
1 |
1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6 |
5 |
1 |
1 |
1 |
数理学院 |
4 |
4 |
1 |
1 |
1 |
艺术学院 |
1 |
2 |
1 |
1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2 |
1 |
1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1 |
1 |
1 |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 |
2 |
2 |
1 |
1 |
1 |
体育学院 |
1 |
1 |
1 |
1 |
1 |
亚洲微电影学院 |
1 |
1 |
1 |
1 |
1 |
合计 |
32 |
33 |
8(差额评选) |
16 |
7(差额评选) |
注:省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已按学生数比例分配到各学院;省优秀学生干部、省市级优秀班集体各学院按名额评选推荐到学校后,学校择优差额评审出先进班集体7个、先进个人8个相应参选省市级评优。
(二)校级
三好学生按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8%申报;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总数的10%评选,先进班集体按学院班级的10%评选。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推荐的总体要求
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进行评选。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及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各年级都应按比例参加评选,不得集中在毕业班。各类评优坚持宁缺勿滥,实行违纪学生一票否决制。
(二)评选推荐程序
1、“三好学生”评选由班级组织,参评对象为班级全体同学。“三好学生”的评选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不得重复。
2、班级评选推荐,也允许学生自荐参加评选。被评选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由班主任(辅导员)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具备资格的人选,由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然后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并由班主任(辅导员)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3、优秀学生干部按校学生干部(含学校团学干部、社团学生干部、舍区自管委干部)、学院学生干部和班干部分别进行评选,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中原则上应就高不就低参加评选,避免在同一级别同一类型的评优中出现重评现象。
4、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需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的基础上评选产生。
5、各类评优均须报送推荐总表(纸质、电子各一份),入选学生和班级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一式一份)。
6、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须于2017年4月13日(周四)17:30前报送至学务处(博雅楼206室),各类评优材料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表彰奖励
(一)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由各学院推荐、学务处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至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和临沧市教育局参评。
(二)各学院推荐上报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经学务处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研究决定,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事项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评优表彰工作,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学风和校风,努力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唱响校园主旋律、传递校园正能量的重要途径。
附件:
1、2016~2017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
总表
2、2016~2017学年临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
总表
3、2016~2017学年省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
4、云南省三好学生登记表
5、临沧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6、云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7、省(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8、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9、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10、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11、2016~2017学年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推荐总表
12、2016~2017学年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总表
13、2016~2017学年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
学务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