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组长(由校长、党委书记担任):全面负责应急处置领导工作。
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医疗卫生救护组织和后勤保障组织等工作。
成员(由各部门正职领导担任):根据现任职务协助组长、副组长实施相对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处长担任。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三、安全事故的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学校严格执行值班制,建立健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若在课余时间发生事故,一般由当事人或知情者马上向值班人员报告,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初步处理,同时直接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或校长报告;若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生安全事故,一般由当事人或知情者在第一时间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接报后立即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初步处理,同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或校长报告。必要时当事人或知情者可直接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或校长报告。若情况特别危急,相关人员可立即拨打119、110、120等紧急求援电话请求救助。
(二)一般情况下,校领导接报后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是否向市公安、消防、医疗、疾控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或向上级有关领导请示报告。
(三)办公室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指示,通知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原则,果断处理,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有序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及事故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师生密切配合相关部门来校实施救援。
(四)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将有关师生的伤害情况通报其家属或家长,并做好接待工作。
四、责任与奖惩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突发安全事故主要种类
学校火灾(地震)安全事故,食物(饮水)中毒安全事故,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生外出集体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外来暴力(学生群殴)侵害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
六、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地震)安全事故
1、值班人员(或在场有关领导)在消防官兵及有关领导到位之前立即开始组织灭火及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并立即按本预案的程序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在拨打119电话时,须说明火灾地点、位置及燃烧物质)。
2、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或学生干部到事故现场指挥师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有关师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并认真对事故现场师生人数进行清点、追寻人员下落。此项工作主要由学生处负责实施。
3、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学生协助消防队和在场教职工利用一切灭火设备灭火,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大火蔓延。此项工作主要由校卫队组负责实施。
4、由巡逻人员引路,将消防车引至事故现场,配合消防官兵进行灭火救援,向消防官兵报告具体情况,维持现场秩序。此项工作主要保卫处负责实施。
5、对伤员进行初步诊治,及时向医院转送伤员,配合120急救中心开展抢救伤员工作。此项工作主要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实施。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食物(饮水)中毒安全事故
1、发现有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事人应主动到校医室诊治。
2、校医接诊病人后,应对食物中毒事故作出初步的诊断和治疗,填写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病人登记报告表(包括病人姓名、班级、宿舍、主要症状、近期食物、用餐地点以及其他人发病情况、发病时间、接诊时间等)。
3、若发现病人症状严重、预后不良或集体(3人以上)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校医或其他知情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组长和副组长报告。
4、领导小组根据校医的诊断报告,立即讨论确定下一步的处理方案,若问题严重、态势紧迫,则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
5、后勤管理处通知有关食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追回售出食物,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团委协助完成);要求有关食堂主动接受调查,封闭厨房各加工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后勤管理处和校医室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学生的正常用餐和诊疗秩序;学生处组织有关学生到校医室接受检查、采取必要的诊疗防护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必要时,由校医将病人转送到医院或由办公室将事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实施前须经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7、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措施。此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和校医室负责。
8、做好整改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化学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若发生泄漏或被窃,相关管理人员应及时按本预案程序向上报告,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通知相关管理部门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清查和防护,防止危险化学物品对人员造成伤害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2、若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指导教师要立即在现场采取应急措施以减少危险化学药品对有关学生的损害,及时将学生疏散至安全地段。
3、当事人或知情者按本预案报告处理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卫生室或医院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防止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此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2、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时,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并按本预案程序向有关救援部门或上级报告。此项工作主要由后勤管理处、学生处负责实施。
3、对受伤师生进行初步抢救,封闭事故现场,配合有关救援部门开展工作。此项工作主要由校医室、保卫处负责。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学生外出集体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班级或团支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先由班主任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含道路交通及意外安全防范措施),报教学系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集体活动(含校内大型集体活动)要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事先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组织者要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有序组织学生疏散、稳定学生情绪、防止学生出现人身伤害,同时,按本预案程序向上级报告或请求有关部门救援。
3、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各工作小组迅速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或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事故
1、校外人员为寻衅滋事要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人员不得放行,应尽力将其驱逐出校,并向其发出警告。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对师生袭击、行凶时,校卫队人员及其他值班人员、在场师生应合力先将其制止、制服并按本预案程序迅速向上级报告,情况紧急时报110、120请求救援。
3、校内发生学生群体斗殴(或本校学生与校外人员发生群体纠纷)时校卫队人员应及时将其制止、疏散,报学生处、教学系及保卫处进行调解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恶化。
4、对受伤师生及时进行救治,必要时由学生处通知相关家长来校配合教育及处理。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尽快将其送校医室进行初步诊治,情况严重的由接诊校医按本预案程序向上级报告,必要时送医院作进一步诊疗。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治愈康复、排除传染后方能返校。
2、发现传染病疑似患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3、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办公室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及卫生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落实各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
4、由校医室、后勤管理处对传染病人或疑似患者所在的教室、宿舍及涉及的公共场所及时进行消毒。
其它安全事故参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务处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