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塑造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加强校园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树立优良的校风,努力创建文明校园,特制定《学生校园文明行为规范》。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讲究文明公德,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爱学校,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尊敬师长,讲礼貌,提倡使用文明用语,不说有伤别人自尊的话,不讲粗话脏话。
三、自觉维护教室、阅览室、图书馆、宿舍、食堂、会场等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打闹、起哄、吹口哨、大声喧哗。
四、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赤膊、赤脚或穿背心、拖鞋进出教室、图书馆及其它公共场所。
五、爱护公物财物和设施。不在桌椅、门窗、墙壁等处乱刻乱画,不攀折树木、采摘花果、践踏草地、损坏公物。
六、努力创造和维护整洁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向窗外扔东西、泼水,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堆放垃圾。
七、在指定地点张贴海报、告示等宣传品,各类宣传品书写整洁、美观。对公共宣传品不乱撕、乱涂、乱画。
八、不提倡吸烟、不得酗酒、赌博、打架。
九、遵守校内交通秩序。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下车推行,自觉遵守门卫制度。
十、提倡文明就餐,自觉排队,节约粮食,不乱倒剩饭、剩菜。
十一、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和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十二、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在公共场所男女同学不得勾肩搭臂、拉扯、搂抱或亲吻等不文明行为。
十三、与外国留学生平等、友好相处;对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