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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服务规定(修订)
2018-05-23 10:31   学生手册 审核人:

 

为使本中心更有效地服务于校内学生、校外人员和相关机构,促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社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部分服务对象

第一条 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可以享受免费咨询。

第二条 本中心根据社会需要,发挥本中心的技术力量与人力资源优势,为学校友好合作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

第二部分服务内容

第三条 本中心对校内学生的服务内容包括: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健康讲座的开设。其中心理咨询包括个体咨询和团体咨询。

第四条在个体咨询中,咨询者与来访者采取一对一的面谈方式,建立热情、诚恳、信任的咨询关系。

第五条 在团体咨询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咨询员对多个来访者同时进行咨询。通过共同商讨、训练、引导,促使个体学习新的态度和行为。

第六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设电话咨询,接听电话做到礼貌、亲切。

第七条 中心开设心理测评,本校学生可到中心进行心理测评,了解自己的心理特征。

第八条中心老师应学校和学生的要求,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设专题讲座。

第三部分 地点和时间

第九条 咨询室为来访者创设和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服务环境。

第十条服务地点设在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中心现有心理咨询功能室7间,分别是心理图书阅览室、预约等候室、心理测评室、放松室、沙盘室、个体咨询室、团体咨询室。

第十一条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一般不对外开放。

第十二条 每次咨询时间一般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1、个体咨询的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左右,咨询结束可约下次面谈。

2、团队咨询的时间控制在1个半小时左右。

第四部分来访程序

第十三条 来访面谈咨询的程序为:阅读本中心简介和工作制度、提前预约、填写咨询记录表格基本信息、和咨询员见面进行初步面谈、进行心理测试(不是必要程序)、咨询员分析测量结果后与来访者共商进一步咨询方案。

第十四条 面谈预约可选择上门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上门预约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地点在政真楼209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办公室,预约电话0883—8884488。

第十五条来访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咨询时间和咨询员。

第十六条 来访者选好咨询师后一般应坚持数次面谈以保证咨询效果。

第十七条 来访者对咨询师不满意,可以向中心反映或要求更换咨询师。

第五部分附则

第十八条 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社团,心理社团负责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协助中心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 本中心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来访者的隐私。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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