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一年一度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年度人物”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表彰范围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及学生干部。
二、评选指导思想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年度人物”,要坚持德育为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注重考察学生的平时综合表现;要有利于培养和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拼搏精神。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生手册》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及义务劳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以内),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注重自身能力和素质提高,有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各类比赛、读书、社会实践等活动。
3、身体好。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有良好劳动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身体锻炼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锻炼标准和要求。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生手册》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公德活动及义务劳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注重自身能力和素质的提高,有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各类比赛、读书、社会实践等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有良好劳动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身体锻炼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锻炼标准和要求。
4、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能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协助学校、班级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工作效果好。
(三)大学生年度人物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具备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体现当代大学生服务社会,刻苦读书,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民生、心系社会等突出的时代精神;人物事迹真实、突出,具有积极向上的教育意义。
2、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每学年一次,每年4月份评选,5月份表彰,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相关先进材料于每年4月30日以前报学务处。
(二)评选比例:三好学生按参加评选学生总数的8%申报;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总数的10%评选;大学生年度人物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各推荐1名到学校,学校择优评选出5名大学生年度人物,其余人员评为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三)当年违纪学生不得参加评优。
五、本办法由学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