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学生宿舍区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促进我校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优良学风宿舍的评选、表彰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各学院具体落实。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按规定组成的单间宿舍(除一年级新生外)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宿舍学习氛围浓厚,宿舍成员思想道德修养好,凝聚力强,能互相关心、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二)宿舍成员学习勤奋、刻苦认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三)宿舍成员善于开动脑筋,寻找好的学习方法,共享学习乐趣,宿舍在学风建设方面有创新且成效显著。
(四)宿舍成员没有补考科目;普通话、英语、计算机通过率在各学院同年级中排名前列。
(五)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卫生整洁,无使用违规电器、晚归等现象。
四、评选时间
每年3月份。
五、评选程序
(一)宿舍申请
参评宿舍在学务处网页下载《学校优良学风宿舍申请表》,填写后向所属学院提交,同时附8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
(二)各学院初评
各学院根据参评宿舍的申报材料和日常学风情况对申报宿舍进行初评,按学院宿舍的5%推荐参加学校“优良学风宿舍”评选,初评结果在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
(三)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学校评审工作组,对各学院所推荐宿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表彰。
六、表彰奖励
学校授予排名前10名的班级“十佳优良学风宿舍”荣誉称号,其余宿舍授予“优良学风宿舍”称号,凡获得“十佳优良学风宿舍”的寝室,学校分别给予200元的物质奖励。
七、本办法由学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