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处(武装部)
站内搜索: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新闻  通知公告  部门概况  党建工作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服务指南  政策规章  法律法规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法律法规>>正文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优秀学习标兵评选表彰办法(修订)
2018-05-23 10:41   学生手册 审核人:

为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树立学习榜样,发挥学生典型的示范作用,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优秀学习标兵的评选、表彰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各学院具体落实。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除一年级新生外)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学习刻苦认真,在同学中能很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班上同学共同搞好学习。

(二)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三)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名,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五)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表现优异。

四、评选时间

每年3月份。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参评个人在学务处网页下载《学校优秀学习标兵申请表》,填写后向所属学院提交,同时附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

(二)各学院初评

各学院根据参评个人的申报材料和日常学习情况进行初评,按学院学生人数的0.5%推荐参加学校“优秀学习标兵”评选,初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

(三)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学校评审工作组,对各学院所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表彰。

六、表彰奖励

学校授予排名前10名的同学“十佳优秀学习标兵”荣誉称号,凡获得“十佳优秀学习标兵”的同学,学校分别给予100元的物质奖励。

其余同学授予“优秀学习标兵”称号。

七、本办法由学务处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务处(武装部)  联系电话 0883-8888888  联系地址 临沧市学府路2号 邮编 677000    技术支持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信息中心 Copyright@201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