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学业警示制度是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之一。
第三条学生学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予以警示:
(一)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者;
(二)每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超过3(含)门者;
(三)非特殊原因,每学期缓考课程,公共教育课超过1(含)门,其他课程超过3(含)门者;
(四)擅自缺考者;
(五)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连续3天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六)学院认为需要给予警示者。
第四条 学生学业警示执行程序
(一)各学院应及时将学业警示通知书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告知学生家长。
(二)各学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及学业情况,任课老师要做好学生的出勤记录。
(三)对达到警示条件的学生,由各学院填写“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业警示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送达学生本人,一份寄送给学生家长。送达时,送达人和学生本人要签名确认,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四)各学院应及时安排辅导员(班主任)与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学业警示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院具体实施。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登录后的下一个学期第一个月内,学院要全面审查学生学业情况,确定警示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在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2:学生学业警示名单;
3:学生学业警示谈话记录。
附件1: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班级 学号 )同学:
根据《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学业警示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你因为
受到学业警示。
建议你
希望你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加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有成。
学院:(公章)
学院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学生学业警示名单
学院: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学业警示原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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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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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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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学生学业警示谈话记录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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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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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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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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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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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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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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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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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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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话 记 录 |
谈话内容: |
谈话效果 |
很好( )较好( )一般( ) |
谈话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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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对象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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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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