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各部门(单位)必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全面负责应急处置领导工作。
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医疗卫生救护组织和后勤保障组织等工作。
成员(由各学院、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根据现任职务协助组长、副组长实施相对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巡察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学校严格执行值班制,建立健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若在课余时间发生事故,一般由当事人或知情者马上向值班人员报告或拨打0883-8880110,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初步处理,同时直接向保卫处负责人报告;若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生安全事故,一般由当事人或知情者在第一时间向所属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部门(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初步处理,同时向保卫处负责人报告。保卫处负责人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若情况特别危急,相关人员可立即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求援电话请求救助。
(二)一般情况下,校领导接报后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是否向市公安、消防、医疗、疾控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或向上级有关领导请示报告。
(三)办公室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指示,通知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工作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原则,果断处理,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有序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及事故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师生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单位)来校实施救援。
(四)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将有关师生的伤害情况通报其家属或家长,并做好接待工作。
第四条 责任与奖惩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突发安全事故主要种类
学校火灾安全事故,地震安全事故,食物(饮水)中毒安全事故,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生外出集体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外来暴力(学生群殴)侵害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网络舆情安全事故,校闹安全事故等。
第六条 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1.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启动消防报警,报告学校保卫处及上级相关部门。
2.初期灭火:若火势较小,使用灭火器扑救;若无法控制,迅速撤离。
3.疏散逃生:通过广播、警报、人员引导师生按疏散路线撤离,避开电梯。
4.由巡逻人员引路,将消防车引至事故现场,配合消防官兵进行灭火救援,向消防官兵报告具体情况,维持现场秩序。
5.对伤员进行初步诊治,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配合120急救中心开展转运与抢救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地震安全事故
1.室内避险:迅速躲到桌下、承重墙角落,保护头部。
2.室外避险:远离建筑、树木,蹲在空旷处。
3.紧急疏散:主震停止后,通过广播指挥师生按路线撤离至开阔地带(如操场)。
4.集结与清点:学生撤离到学校操场或其它指定开阔、安全的应急避难场所,集结后,教职工或班委迅速清点人数,并向现场领导逐级上报。
5.安抚与救治:班主任或现场领导安抚学生情绪,校医对受伤学生进行检查,视情况而定,将需要的人员送医院救治。
6.灾后处置:现场领导迅速将灾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逐级上报学校,学校有关部门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应急办。安全保卫人员维护校园秩序,等待并配合政府专业救援队伍。学校心理老师对受到惊吓的学生进行团体或个体心理辅导。根据灾情和上级指示,在对所有校舍进行安全鉴定后,决定是否停课。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防止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此项工作由财务处负责。
2.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时,要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并按本预案程序向有关救援部门或上级报告。此项工作主要由财务处、保卫处负责实施,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配合。
3.对受伤师生进行初步抢救,封闭事故现场,配合有关救援部门开展工作。此项工作主要由资产后勤管理中心、保卫处负责,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配合。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学生外出集体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班级、团支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由班主任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明确活动内容、路线、交通工具及详实的安全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经所属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含校内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单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事故发生后,组织者要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有序组织学生疏散、安抚学生情绪、防止学生出现人身伤害,同时,按本预案程序向上级报告或请求有关部门救援。
3.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各工作小组(医疗救护、交通协调、家长联络等)迅速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来暴力侵害(或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事故
1.遇校外人员寻衅滋事企图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人员应坚决阻拦,尽力将其驱逐出校,并向其发出严厉警告。必要时立即报警(110)。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对师生袭击、行凶时,校卫队、值班人员及现场师生应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合力利用器械或策略予以制止或制服。同时按预案程序迅速向上级报告,情况危急时报直接拨打110报警或120求救。
3.校内发生学生群体斗殴(或本校学生与校外人员发生群体纠纷)时校卫队人员或目击者应立即制止,分离斗殴双方,疏散围观人群,立即报告保卫处,涉事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到场,由保卫处牵头,学生处参与,相关学院及时进行调查、调解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升级、恶化。
4.对受伤师生及时进行医疗救治,涉事学生所在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家长来校,配合做好学生的教育、安抚及事件处理。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校闹安全事故
1.预防与预警:
各部门(单位)在处理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务(如学籍管理、学业评价、奖惩、事故处理等)时,应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沟通及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保卫处加强门禁管理,对疑似伺机入校滋事的人员提高警惕。
2.事发报告:一旦发生家属、校外人员等因纠纷在校内聚集、围堵办公场所、殴打师生、摆花圈、拉横幅等“校闹”行为,事发部门(单位)现场人员或目击者应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并同时报告本部门(单位)负责人。保卫处接报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向分管校领导及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现场处置:
(1)控制事态:保卫处人员到达现场后,首要任务是隔离冲突双方,疏散围观师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对过激行为予以坚决制止。
(2)报警求助:若出现人员受伤、公私财物受损或行为人有暴力倾向等情况,保卫处应立即拨打110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并注意固定和保存现场证据。
(3)沟通协调:涉事师生所属学院或部门(单位)负责人应迅速赶到现场,主动与闹事方代表进行对话沟通,了解诉求,耐心劝导,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4.后续处理:
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后续的谈判、调解、法律诉讼及善后事宜。
学校办公室、宣传部负责对外信息统一口径,必要时发布情况说明,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在公安机关指导下,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行为人。对事件中暴露的管理问题进行调查整改。
5.善后与恢复:做好受影响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
(七)食物(饮水)中毒安全事故
发生食物(饮水)中毒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八)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事故
发生危险化学药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发生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十)网络舆情安全事故
发生网络舆情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七条 附则
其它安全事故参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负责解释。